在中國警方實施搶劫後…
Tag:
anti-money laundering
香港證監會(SFC)首席執行官梁鳳儀(Julia Leung)在彭博社(Bloomberg)舉辦的活動上表示…
歐洲議會批准了 MiCA 法案(Markets in Crypto-Assets Act)…
SBF,這位前億萬富翁最近曾自稱已只剩不超過10萬美元…
《金融時報》報導稱,法國議會將審議一項法案…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的下一任行政長官 Julia Leung(梁鳳儀)將於1月1日開始她的三年任期…
歐盟新規要求服務提供商(如加密貨幣交易所)存儲進行任何交易的錢包之識別信息。 歐盟(EU)週三就適用於大部份加密貨幣交易的反洗錢規則達成了協議。 新規則旨在通過要求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收集和存儲識別參與加密貨幣交易的人員的信息,並將信息移交給正在進行調查的當局,來防止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等犯罪活動。然而,新法規不會包括實施歐盟議會最初於 3 月計劃的對私人、非託管錢包施加跟踪的要求。 根據歐洲議會網站發布的新聞稿,該法規“對小額轉賬沒有最低門檻或豁免”,並適用於所有涉及服務提供商的交易,例如受歐盟監管的加密貨幣交易所。 “我們正在結束不受監管的加密貨幣的蠻荒西部,填補歐洲反洗錢規則的主要漏洞,”歐洲議會議員歐內斯特·烏爾塔鬆(Ernest Urtasun)在宣布該協議的推文中說。 “化名”是加密貨幣交易的核心功能之一,歐盟的新規則意味著人們的身份可能被與大量的交易綁定,或甚至被封鎖。這將使加密貨幣的流通能夠像目前在歐盟使用法定貨幣匯款一樣被追踪。 據悉,新規定不適用於不使用服務提供商的錢包之間的轉賬,例如,兩個 …
